怀疑医生有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病情不但没好转还加重了,我怀疑这是医疗事故。但我不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是直接找医生理论,还是要收集什么证据,想知道正确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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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怀疑医生存在医疗事故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关键。病历资料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此外,与医疗行为相关的其他证据,如药品、医疗器械等实物也应妥善保存。 其次,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患者可向医院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提出自己的疑问和诉求,与医院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要求。 若协商不成,患者还有其他途径可选择。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另外,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遵循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怀疑医疗事故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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