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医疗事故该如何对待处理?


当遇到医疗事故时,以下是一系列合理且有效的处理步骤: 首先,要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它包含了患者的症状、诊断、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院单方面篡改病历内容,保证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后续的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其次,要及时收集其他相关证据。除了病历之外,还可以收集与医疗事故有关的其他证据,比如就诊的挂号单、检查报告、收费票据、药品清单等。这些证据可以辅助证明医疗行为的存在、医疗费用的支出以及可能存在的医疗过错等情况。在某些情况下,患者的陈述、在场家属或证人的证言也可能对处理医疗事故起到重要作用。 然后,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先尝试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提出自己的诉求和赔偿要求。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以事实为依据,合理表达自己的意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疗行业的监管部门,有权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调解。 最后,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遇到医疗事故时,患者要保持冷静,按照合法、合理的程序进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