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是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病情没好转反而更严重了,我怀疑这是医疗事故。但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是直接找医院理论,还是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想了解遇到这种怀疑是医疗事故的情况,正确的处理流程和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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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怀疑发生医疗事故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比如病历资料,它详细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信息,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这些客观性病历资料,医院有义务提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此外,还可以收集与医疗行为有关的其他证据,如药品、医疗器械的实物等。 其次,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可以向医院的医务科或者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自己的疑问和诉求,要求医院对诊疗过程进行解释和说明。双方可以就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尝试达成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成功,双方可以签订和解协议。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另外,患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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