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房屋已卖该怎么办?


在租赁期间房屋被售卖的情况,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来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概念和处理办法。 首先,“买卖不破租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它的意思是,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房东把房子卖给了其他人,原来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新的房主必须继续履行这份租赁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不能因为房子换了主人,就把租客赶走。这一原则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租客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居住,直到合同期满。新的房主不能以房屋已经出售为由,要求租客提前搬走。如果新的房主违反这一规定,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的房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者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出售房屋时,租客还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房东要卖房子,必须提前告知租客,在同等的购买条件下,租客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不过,如果房屋是卖给了按份共有人或者房东的近亲属,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就会受到一定限制。 如果遇到租赁期间房屋被售卖的情况,租客要保持冷静,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查看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确认自己的租赁期限和相关权利义务。同时,要及时与新的房主进行沟通,表明自己的立场和依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法律为租客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租客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