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骨折伤残的工伤鉴定要去哪个部门做?

我在工作时骨折了,想去做工伤鉴定确定伤残情况,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我就怕找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想了解清楚具体该去哪个部门做骨折伤残的工伤鉴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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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骨折伤残的工伤鉴定是有明确的负责部门的。 首先,在我国,负责工伤鉴定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这是专门处理工伤相关鉴定事宜的官方机构,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相关专家,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也就是说,如果你要进行骨折伤残的工伤鉴定,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然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所以,骨折伤残的工伤鉴定一般先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异议还可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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