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不愿意去做责任认定该怎么办?


如果伤者不愿意去做责任认定,确实可能会对事故处理进程产生影响。不过,您不用过于担心,以下为您介绍应对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和伤者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一下伤者不愿意去做责任认定的原因,是因为身体不舒服不方便去,还是有其他方面的顾虑。通过沟通,说不定能消除对方的担忧,促使其配合进行责任认定 。 要是沟通没有效果,那么交警部门会依据相关交通法规来处理。交警部门拥有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等各类证据来认定事故责任的权力。即便伤者不配合定责,交警部门依然能够依据现有的证据做出责任认定,并把相关情况记录好 。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当面交付;要是有当事人拒绝签字或者出现拒收的情况,交警部门会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注明相关情况。也就是说,伤者不签字并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 。 另外,如果伤者一直不配合,导致事故无法及时处理,您还可以在15天期限届满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并且,在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后,若涉及赔偿等问题无法协商解决,您可以凭借责任认定书,以事故另一方为被告,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配合,还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总之,伤者不愿意做责任认定虽然会带来一些麻烦,但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依然能够完成责任认定并解决后续问题,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 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