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不到钱法官让我撤案怎么办?
我有个案子到了强制执行阶段,可一直执行不到钱。最近法官跟我说让我撤案,我不太懂这方面,也不知道撤案对我有没有坏处,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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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遇到执行不到钱,法官建议撤案的情况,您需要谨慎对待。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会出现执行困难的情况。 关于法官建议撤案,撤案一般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如果法官建议撤案,您可以要求法官说明撤案的具体理由和依据,确认是否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您的权利消失,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您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所以,您需要和法官沟通清楚,了解撤案后对您权益的影响,再做决定。如果您对法官的建议有异议,也可以向法院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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