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公发票对方不打款该怎么办?
我公司给对方公司开了公对公发票,结果对方一直不打款。我们催了几次都没用,现在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让对方把款打过来,是直接起诉吗,还是有其他办法?有点迷茫,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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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公对公发票开具后对方不打款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属于合同纠纷范畴。合同纠纷就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了矛盾和问题。在公对公交易中,开具发票往往是交易流程的一部分,通常意味着双方存在着一定的合同约定,一方提供货物或服务,另一方支付相应款项。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收到发票却不打款,就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你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付款义务。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第一步,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尝试与对方公司进行沟通,了解不打款的原因。也许对方存在一些暂时的困难,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付款时间和方式,这样既能解决问题,又能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发催款函的方式。催款函是一种正式的书面通知,向对方明确指出其未履行付款义务的事实,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催款函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同时也能为后续可能的法律行动保留证据。 要是催款函也没有起到作用,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发票、货物交付凭证或者服务提供记录等,以证明双方存在交易关系以及对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的事实。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判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履行付款义务,你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迫使对方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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