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分不到财产怎么办?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听说可能分不到财产,心里很着急。我和对方婚后有一些共同财产,比如房子和存款,可对方一直想独吞。我想知道如果起诉离婚时真的分不到财产,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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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如果面临分不到财产的情况,您不用过于着急,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应对办法。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您认为自己应分得财产却可能分不到,第一步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在离婚财产分割官司中保障您权益的关键。比如收集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车辆行驶证等能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的证据。对于对方可能存在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您也要注意收集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在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困难,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诉讼代理服务,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相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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