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债务有一方不认同该怎么办?

我最近正打算离婚,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对方不认同其中一些债务。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这些债务确实是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我希望能有个合理的解决办法,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途径和处理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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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离婚债务有一方不认同的时候,首先可以由双方尝试协商解决。但要是协商不成或者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对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进行合理合法的分配 。 这里要先弄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要证明是共同债务,像录音、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比如夫妻共同商议借款的录音,或者知晓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要是一方认为是个人债务,比如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那么另一方不用承担。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以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等原则,来判定债务分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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