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一方坚持不离该怎么办?


当夫妻感情破裂,而一方坚持不离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下面为您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 首先,我们要明白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保障的基本原则,它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这意味着,当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以,即使一方坚持不离,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寻求解决办法。 其次,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通过调解来尝试修复夫妻关系,看双方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列举了一些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形之一,并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应当准予离婚。即使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没有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证据至关重要。想离婚的一方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赌博吸毒的相关证据、分居的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法院更准确地判断夫妻感情的状况,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总之,当一方坚持不离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按照法定程序来解决离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