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离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但对方突然反悔说不想离了。我是铁了心要离的,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呢?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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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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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离婚冷静期一方不离该怎么办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表示不离,而另一方坚持要离,那么原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就行不通了。 不过,坚持离婚的一方还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想要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即使在离婚冷静期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另一方也可以通过合法的诉讼途径来实现离婚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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