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启用后业主没有签字能否打款?
我们小区最近要启用维修基金来修电梯,但是有部分业主没签字。现在物业说要打款使用这笔基金了,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法。想问问在这种业主没签字的情况下,维修基金能打款出去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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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全称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它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在实际生活中,维修基金的启用和使用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所以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业主的签字表决是启用维修基金的重要环节,要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如果没有达到这个签字比例,也就是有相当一部分业主没有签字同意,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是不可以打款使用维修基金的。这是为了充分保障广大业主对维修基金使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避免维修基金被不当使用。 如果在业主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就打款,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业主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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