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来处理该怎么办?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可现在对方一直拖着不来处理,既不配合协商赔偿,也不提供相关资料。我车还在维修,每天出行都不方便,自己还垫付了不少费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该采取什么办法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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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被认定为全责却不来处理,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虽然对方不来处理,但对方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所以您可以主动联系对方的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的事故证明、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资料,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如果与保险公司沟通后无法达成满意的结果,您可以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寻求帮助。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责任和义务对事故进行调解。您可以向交警说明情况,请求交警协助联系对方,督促其来处理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之前,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费用票据、病历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如果对方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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