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欠一千块钱一直不给该怎么办?

有人欠了我一千块钱,已经过去挺长时间了,一直拖着不还。我平时和这人关系还可以,之前也不好意思一直催,但现在自己也急着用钱,想把这笔钱要回来。想知道从法律途径来讲,有哪些办法能让对方还钱,每种办法具体该怎么做呢?
展开 view-more
  • #欠款纠纷
  • #债务追讨
  • #法律途径
  • #协商调解
  • #起诉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对方欠一千块钱一直不给,您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 。就是心平气和地和对方沟通,告诉对方您现在也有资金需求,希望对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把这一千块钱还给您。比如约个具体的日期,看对方能不能按时还上。这是成本最低、最简便的方式,说不定对方只是一时忘记或者有困难,沟通后就会还钱。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调解。您可以找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比如共同的朋友、居委会工作人员等,让他们帮忙从中调解,促使对方还钱。 如果调解也没有效果,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是申请支付令。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简单说,要是您和对方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而且支付令能够送达给对方,就可以申请。法院会根据您的申请向对方发出支付令,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是15天)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您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您要先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能证明对方借了您一千块钱的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若对方不履行判决,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要注意别过了诉讼时效,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