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不批准假释该怎么办?
我家里人在服刑,符合假释条件,我们向司法局申请假释,可司法局却不批准。我实在搞不明白是为啥,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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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司法局不批准假释时,首先要明白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虽然这里说的是减刑,但假释也遵循类似的法定程序。 如果司法局不批准假释,你可以要求司法局说明不批准的理由。因为依据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决定时,应当说明理由。这有助于你了解不批准的具体原因,比如可能是证据材料不充分、不符合假释的法定条件等。 若对司法局说明的理由不服,你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此外,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通过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司法局不批准假释这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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