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立案了却没啥用怎么办?
我之前去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也立案了,但是感觉之后就没什么进展,事情一直拖着没解决,也没给我什么反馈。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正常的,我该怎么推动事情解决,立案了怎么感觉没起到应有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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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公民遭遇违法犯罪行为时,向派出所报案且派出所立案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侦查等工作。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明确,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然而,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立案后当事人觉得没作用的情况。这有可能是因为案件侦查本身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有些案件线索较少、调查难度大,就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去侦查。 如果当事人认为派出所立案后没有积极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所以,当事人可以向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监督案件的办理进度;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促使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当事人也应保持与办案民警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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