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立案后警方不作为该怎么办?


在生活中,当我们遭遇不法侵害时,向警方报警立案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然而,有时候会遇到报警立案后警方不作为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不作为”,指的是公安机关在立案之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比如该侦查的不侦查、该采取措施的不采取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当遇到报警立案后警方不作为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来解决。 首先,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对于民警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有调查和处理的权力。你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他们反映情况,说明警方在立案后没有履行职责的具体表现,比如没有及时开展侦查工作、对提供的线索不重视等。 其次,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按照相关规定,公民对下级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认为其存在不作为等问题时,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在申请复议时,要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和你认为警方不作为的理由,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与警方沟通的记录等,以便上一级公安机关能够准确了解情况并作出公正的判断。 再者,还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有监督的权力。如果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公安机关确实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案后不积极侦查等不作为情形的,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检察院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督促其积极开展侦查工作。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对你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你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证明公安机关存在不作为的行为以及该行为给你带来了实际的损害。 总之,当遇到报警立案后警方不作为的情况时,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反映情况时,要保持冷静,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以便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