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殴打后派出所不作为该怎么办?


如果被殴打后派出所不处理,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 首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派出所一般隶属于当地公安局,您向公安局反映派出所不处理案件的情况,上级机关就能督促派出所依法履行职责,对殴打案件展开调查处理。因为根据《警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这就赋予了上级公安机关对派出所的监督职责,能促使他们处理该案件。 其次,向同级检察机关反映情况。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有监督权。要是发现派出所存在应当处理却不处理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依法进行监督,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案件。《警察法》第四十二条明确了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的监督 ,所以检察机关有权力也有责任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 最后,还可以收集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您要自己收集被殴打相关的证据,比如现场的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等。然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殴打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这是因为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有责任进行赔偿。 另外,关于案件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也有不同规定。对于故意殴打或伤害,虽未造成轻伤但已触犯法律的,按治安事件处置;一旦导致轻伤甚至更严重后果,将面临刑事指控,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关概念: 故意伤害罪: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 治安事件: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事件 。 民事附带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得到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