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到期了检察院没有起诉怎么办?
我被监视居住了一段时间,现在监视居住已经到期了,但是检察院那边一直没有起诉我,我也不知道后续会怎么处理,心里一直很忐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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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当监视居住到期,检察院没有起诉时,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及对应的处理方式: 一种情况是经过侦查和审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是这种情况,犯罪嫌疑人应当被解除强制措施,恢复人身自由。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如果存在错误采取监视居住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另一种情况是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或者审查中,但监视居住期限已满。此时,司法机关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变更为取保候审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解除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总之,在监视居住到期检察院未起诉的情况下,你可以主动与执行监视居住的机关或者检察院联系,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如果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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