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名下有儿子,儿子成年后欠债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房产证上有我和儿子的名字,儿子刚成年不久,最近发现他在外面欠了不少债。我很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会对我们家房子有什么影响,也不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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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如果儿子已经成年,那么他所欠的债务应由他自己负责偿还,父母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自然也由个人承担。 虽然房产在父母和儿子名下,但儿子的债务通常不能直接执行这套房产。房产以登记为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所以,仅仅因为儿子欠债,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处置这套登记有父母名字的房子。 不过,如果儿子继承了父母的其他遗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在这种继承遗产的情况下,儿子需要用继承的财产来偿还债务,但也仅以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 另外,如果儿子的债务涉及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债务是与父母共同产生的,或者有证据证明父母对儿子的债务存在过错等,那情况就会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正常情况下成年儿子的债务,在法律上父母没有必然的偿还责任。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在法律上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遗产实际价值:指被继承人留下的所有财产经过核算后的实际价值,继承人偿还债务以此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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