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遇到这种情况的应对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发现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措施可能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如果是在离婚过程中发现一方转移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过户手续、车辆交易凭证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证明对方的转移财产行为。 此外,如果您担心对方继续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这样可以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隐匿财产。 总之,遇到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