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起诉离婚但我不同意且没有证据该怎么办?

我配偶向法院起诉离婚,可我不想离,而且我也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们感情还很好。现在法院通知我要开庭了,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我不想失去这段婚姻,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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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对方起诉离婚而您不同意且没有证据时,仍然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诉讼中的关键法律概念。在我国离婚案件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这是一个核心的判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您在庭审过程中的陈述就显得尤为重要。您可以向法庭表明您对这段婚姻的重视和挽回的意愿,详细说明您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理由。比如你们曾经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在生活中相互扶持的点点滴滴等。同时,强调您愿意和对方一起努力改善目前的状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您可以在调解过程中积极表达自己的想法,也倾听对方的诉求,尝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即使调解不成进入审判阶段,只要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不过,如果对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条件下再次起诉,且有新的证据或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增加。所以,在整个过程中,您要积极面对,用真诚的态度来对待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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