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发票但一直没收到款该怎么办?


在商业交易中,开了发票却一直没收到款项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开发票通常只是一种税务上的行为,它并不等同于完成了收款,也不能直接证明对方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买卖交易中,如果双方存在有效的合同,一方开具发票后,另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那么未付款的一方就构成了违约。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合同、送货单、对账单、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发票可以证明交易的金额和项目,合同则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送货单能证明货物已经交付,对账单可以确认交易的明细和欠款金额,聊天记录和催款记录则能证明你一直在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 接下来,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友好的方式提醒对方付款,并了解对方未付款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对方资金周转困难,可以协商制定一个合理的付款计划,让对方按照计划逐步支付欠款。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需要。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发送催款函。催款函是一种正式的书面通知,它可以起到震慑对方和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催款函中要明确指出对方的欠款金额、欠款时间、付款期限以及逾期付款的后果等内容。催款函可以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发送,并保留好快递单号和签收记录。 如果催款函仍然没有效果,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交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