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医疗事故该怎么做?
我前几天去医院看病,结果医生误诊,给我用错了药,导致我的病情加重。我怀疑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可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在法律层面应该采取哪些正确的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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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医疗事故时,可按以下步骤来处理。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它可以证明事故的发生以及医院方存在的过错。像病历资料,它详细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过程、治疗方法等信息;诊断证明能明确患者的病症情况;处方是医生用药的依据;检查报告则能反映患者身体各项指标。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其次,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在收集好证据后,可以与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的损害,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这里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患者还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调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最后,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求,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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