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无赔偿能力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人无赔偿能力,这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但法律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责任人无赔偿能力,且事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例如,交强险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进行赔付。商业三者险则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进行赔偿。 要是保险公司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而责任人确实无赔偿能力,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责任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如果责任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赔偿责任的免除,一旦发现责任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受害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如果责任人暂时无赔偿能力,还可以与受害人协商,达成分期赔偿的协议。在得到受害人的同意后,按照协议分期进行赔偿。这种方式可以减轻责任人的经济压力,同时也能让受害人逐步获得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无赔偿能力时,应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与受害人进行沟通协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