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与诉讼请求不一致怎么办?


当遇到判决书与诉讼请求不一致的情况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具体主张,而判决书则是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作出的最终处理决定。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院的判决应当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要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回应和处理。 如果判决书与诉讼请求不一致,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仔细审查判决书和诉讼请求。认真查看判决书的内容,明确不一致的具体之处,是判决结果没有涵盖全部诉讼请求,还是超出了诉讼请求范围,亦或是对诉讼请求的处理与自己的预期相差甚远。比如,你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判决书只判决了本金,没有涉及利息,这就属于未涵盖全部诉讼请求的情况。 第二步,如果是因为对法律理解不同或者存在笔误等情况导致的不一致,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承办法官,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疑问,要求法官进行解释和说明。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答复,如果确实存在笔误等错误,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正。 第三步,如果经过沟通仍然认为判决书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上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通过上诉,上级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在上诉时,要写好上诉状,明确指出判决书与诉讼请求不一致的地方,并阐述自己的理由和依据。比如,指出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与诉讼请求不符等。 第四步,如果上诉后维持原判,当事人仍然不服,还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再审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进行再次审查的程序,但再审的启动条件相对严格,需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法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