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作地址变更公司不给经济补偿怎么办?

我所在的公司突然通知要变更工作地址,新地址距离我家很远,我没办法接受。公司说不接受就自己离职,也不给经济补偿。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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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地址变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变更工作地址却不给员工经济补偿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处理。首先,工作地址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这意味着公司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工作地点达成了一致,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当公司单方面变更工作地址,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如果公司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工作地址,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员工有权拒绝到新的工作地址工作。如果因为公司变更工作地址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不给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员工要明确指出公司变更工作地址未与自己协商一致,以及自己因公司变更工作地址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员工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变更工作地址的事实。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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