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退款承诺的补偿不给怎么办?
我买了个东西,商家当时承诺退款时会给一定补偿。现在我退款了,可商家却不肯给承诺的补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能不能让商家兑现补偿?
展开


在商业交易中,商家作出退款补偿承诺后却不兑现,这涉及到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等法律问题。简单来说,当商家向消费者作出退款补偿承诺时,这其实就形成了一种合同约定。合同约定可以是书面的,比如商家在销售页面明确写明退款补偿条款;也可以是口头的,像商家通过电话或者当面告知消费者退款会有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不管是书面还是口头承诺,都具有法律效力。 商家不履行承诺的补偿,就属于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继续履行承诺,支付补偿。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解决,通过沟通提醒商家其承诺,要求兑现补偿。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调解。还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凭证、承诺补偿的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诺的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