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了一半恰逢限购出台该怎么办?


当房子买了一半恰逢限购出台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限购政策在法律上的性质。限购政策属于政府出台的行政调控措施,在法律上一般被认定为“情势变更”。所谓情势变更,就是合同成立以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这就好比原本双方约定好的交易环境突然因为政策改变而变得大不一样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和卖房者可以先尝试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例如,购房者因为限购无法继续购房,卖房者也同意解除,那么双方可以就已付款项的退还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通常来说,因为限购并非双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所以在协商解除合同时,卖房者应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要是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裁决。比如,会考虑合同的履行程度、双方的损失情况等因素。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并且为购房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如办理贷款等,法院可能会综合各种情况,在解除合同的同时,适当考虑给予购房者一定的补偿,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此外,如果购房者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已经符合购房资格,但由于政策的突然变化导致后续无法完成购房手续,而卖房者却以限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拒绝退还房款,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卖房者因为限购政策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而遭受了一定的损失,如房屋未能及时出售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等,在解除合同时,也可以与购房者协商合理分担这部分损失。总之,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应保持理性,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