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该如何继承?

房产证上写了我和父母的名字,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我想了解之后如果他们不在了,我要怎么继承这房子呢?是直接就归我了,还是要办什么手续?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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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房产的性质。当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时,该房产属于他们的共有财产。也就是说,这套房子不是某一个人的,而是父母和子女共同拥有。 在法律上,对于共有财产的继承,是针对被继承人(也就是去世的父母)所拥有的那部分房产份额。比如,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三人名字都在房产证上,一般默认每人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父母去世后,他们名下的份额就会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他们名下房产份额由某个子女或者其他人继承,那么就按照遗嘱来执行。比如,父母在遗嘱中写明将他们名下的房产份额都给你,那么你就可以凭借遗嘱去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手续。 要是父母没有留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意味着,如果父母去世且没有遗嘱,他们名下的房产份额将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假设父母只有你一个子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都不在世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份额就由你全部继承。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通常需要先进行继承公证(有些地方也可以不进行公证,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继承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继承人的资格和继承份额。 完成公证后,继承人可以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将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整个房产继承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涉及到多个环节和相关材料的准备。如果在继承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不确定如何办理,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确保继承手续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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