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后房产证上有子女名字该如何处理?
我家房产证上有父母和我的名字,现在父母都过世了,我不知道这房子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是直接归我了,还是需要办什么手续?会不会涉及到其他的法律问题?我不太懂这些,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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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过世且房产证上有子女名字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房屋产权的处理及后续手续等事宜。 首先,我们要明白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房产证上有子女名字,意味着子女本身就是房屋的共有人之一。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去世后,他们所拥有的那部分房屋产权会涉及到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母的那部分房产会由他们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如果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房产中属于他们的份额由该子女继承,那么该子女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这部分产权。一般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所有法定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法定继承公证。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其他法定继承人可能需要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这样该子女才能取得父母那部分房产的全部产权。完成公证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父母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 此外,在办理这些手续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费用,比如公证费、登记费等。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而且,如果存在多个法定继承人且对房产继承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最终凭法院的判决书也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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