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后房产证是父母名字该如何处理?
我父母都过世了,家里房产证还是他们的名字。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做什么,是直接继承就行,还是要办一些手续?我担心手续复杂,万一遗漏了什么会有麻烦。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处理这个房产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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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过世且房产证是他们的名字时,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来处理房产的归属问题。一般来说,处理方式主要涉及到继承。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即过世的父母)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了房产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这种情况下,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房产的归属。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确定好继承人之后,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首先,要办理死亡证明,证明父母已经过世。然后,所有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过程中,所有继承人需要表明对房产继承的意见。公证处会根据相关材料和继承人的意愿,出具继承公证书。 拿到继承公证书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继承人的名字。这样,房产的处理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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