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同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规定定金该怎么办?


在合同签订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规定定金的情况并不少见。下面将详细介绍遇到这种情况时的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违约金和定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它的目的是为了补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惩罚违约方的作用。而定金则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同时也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意味着,当合同中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并且一方违约时,守约方不能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定金责任,只能在两者中选择其一。 那么,守约方该如何选择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守约方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如果适用定金罚则获得的赔偿高于违约金,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例如,合同约定定金为合同金额的20%,违约方收取定金后违约,那么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违约金的数额高于适用定金罚则获得的赔偿,守约方则可以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在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时,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如果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选择适用定金条款,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综上所述,当合同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规定定金时,守约方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