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坏了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不知道啥原因,墙面出现了裂缝,屋顶也有点漏水,我都不知道该咋处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该怎么做,是自己修,还是找开发商或者物业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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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维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房子出现损坏情况时,处理方式需要根据损坏的原因、房屋的性质以及相关的合同约定等来确定。 如果是在房屋保修期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子损坏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那么开发商有责任进行维修。业主可以及时联系开发商,要求其履行保修义务。如果开发商拖延或拒绝维修,业主可以通过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面,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如果房子损坏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比如楼顶漏水、外墙脱落等,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申请流程一般包括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如果是房屋自用部分损坏,比如业主自家屋内的装修、设备等出现问题,那么原则上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业主可以自行找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另外,如果房屋损坏是由于相邻方的原因造成的,比如邻居家漏水导致自家墙面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受损方有权要求相邻方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责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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