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录屏没有原始载体能否进行公证?
我有一段录屏,但是原始载体已经找不到了。我现在想对这段录屏进行公证,不知道在没有原始载体的情况下,公证处会不会给办理公证,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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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只有录屏没有原始载体能否公证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理解公证的概念。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于录屏这类电子数据的公证,重点在于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这里提到的证明材料是否充分就涉及到录屏及原始载体的问题。 一般来说,原始载体对于证明录屏的真实性具有重要意义。原始载体能够反映录屏的形成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有助于公证机构判断录屏是否经过篡改、剪辑等。然而,没有原始载体并不绝对不能进行公证。如果能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录屏的真实性,比如有其他证人能够证明录屏的形成过程,或者录屏内容与其他可靠证据相互印证等,公证机构也可能会受理并进行公证。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公证机构通常会谨慎对待只有录屏而无原始载体的情况。因为缺乏原始载体增加了核实录屏真实性的难度。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需要尽可能提供更多能够证明录屏真实性的辅助材料,配合公证机构的调查核实工作。总之,只有录屏没有原始载体不一定不能公证,但存在一定难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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