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超期不判该怎么办?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超期不判是让当事人颇为困扰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及应对办法。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刑事案件的审限。审限就是法律规定的,法院审理一个案件从立案到作出判决的最长时间限制。设置审限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避免久拖不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审限是不一样的。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对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出现法院超期不判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与案件的承办法官取得联系,进行沟通。通过这种方式,了解案件超期未判的具体原因。有可能是案件本身比较复杂,涉及的证据、事实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也有可能是存在一些客观因素导致了审理的延迟。第二,如果与法官沟通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的相关领导或者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比如法院的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等,他们有权力对案件的审理进度进行监督和督促。第三,还可以向检察院反映。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当事人将法院超期不判的情况向检察院反映后,检察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法院确实存在违反审限规定的问题,会依法进行监督纠正。 总之,当遇到刑事案件法院超期不判的情况时,当事人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促使案件能够尽快得到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