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了户口该怎么办?


在双方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式有多种选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并说明相关依据和流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户口迁移是指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也就是进行户口迁移登记。而离婚户口迁移属于因婚姻状况变化导致的户口变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通常离婚后户口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办理分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有独立的房产等。办理时,需要带上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单位(村居、小区)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第二种是迁回原籍。这是很多人会选择的方式。需要先到原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开具准迁证,准迁证的开具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原籍有直系亲属愿意接收等。拿到准迁证后,再到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最后到原籍办理落户手续。 第三种是不迁移。户口可以继续留在原户籍处,不做迁移。这种情况适用于没有合适的迁移地址或者暂时不想迁移的情况。不过在一些事务的办理上可能会有一些不便,比如再婚登记等,可能需要和前配偶协商使用户口本。 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户口迁移或分户等手续前,建议您先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要求和流程,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这样可以更顺利地完成户口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