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公司强行让订卖不了的烟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分析烟草公司这种强行让订卖不了的烟的行为。在商业活动中,平等、自愿是基本原则。商家与烟草公司之间的订烟交易本质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在这种订烟的过程中,应该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烟草公司强行要求订烟,违背了自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意味着商家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订购某种商品以及订购的数量。 同时,从烟草专卖相关法规来看,虽然烟草实行专卖制度,但并不意味着烟草公司可以强制商家订购卖不出去的烟。《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这里强调的是在规定范围内正常进货,而不是被强制订购不合适的商品。 如果遇到烟草公司强行让订卖不了的烟这种情况,商家可以先与烟草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说明自身的实际销售情况和困难,争取达成合理的订烟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烟草专卖局进行投诉。烟草专卖局有职责对烟草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商家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这种强制订烟的行为无效,并要求烟草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