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手续不全且继承人不配合该怎么办?
我家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准备办理继承手续时,发现有些手续不全。而且有个别继承人不愿意配合办理,一直拖着,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推进这个事情了,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法律上有什么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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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继承中,当出现手续不全且部分继承人不配合的情况,我们可以分不同情况来解决。首先,需要明确房产继承手续主要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继承人不配合可能是因为对继承份额有异议、存在利益纠纷或者其他原因。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手续不全,我们要尽力去补齐。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房屋产权证明则可以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获取;亲属关系证明可以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这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所需材料的规定。 当继承人不配合时,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够协商解决,那是最好的方式。大家可以坐下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后签订继承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考虑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对继承人进行调解,促使他们达成一致意见。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就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房产继承问题进行判决。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部分继承人不执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即使有继承人不配合,也能通过法律途径完成房产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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