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继承纠纷该如何解决?


家庭房产继承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常见方式解决: 首先是自行协商。这是指相关当事人在完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房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能接受的协议。这种方式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处理后也不会伤害彼此亲情,还能让纠纷迅速、彻底地解决。 其次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自行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会以《民法典》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从而达成协议。而且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再者是仲裁,但需要注意的是,仲裁要求各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才行。若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是不会受理的。 最后是诉讼。若协商、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那么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房产继承纠纷就属于公民之间因财产关系产生的纠纷,所以在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诉讼时要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遵循法定的起诉流程,比如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等一系列程序。 在处理家庭房产继承纠纷时,首先要明确继承是按照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遗赠继承或遗赠抚养协议办理,同时划清被继承人遗产范围以及明确继承人范围。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等。 遗赠: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抚养人之间关于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抚养人所有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