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该怎么办?


当遇到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况时,企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需要明确商业秘密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企业的商业秘密可能包括客户名单、技术配方、生产工艺、营销策略等。 当发现跳槽员工有泄露商业秘密的嫌疑时,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固定证据。比如收集该员工与新单位的往来邮件、文件资料等,以及新单位在市场上使用了与本企业相似的商业信息的证据等。证据的收集要合法合规,可通过公证等方式确保证据的有效性。 企业可以先与跳槽员工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这是一种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如果员工认识到错误并停止侵权,企业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宽容。但如果沟通无果,企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为员工与企业之间通常签订有保密协议,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协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此外,企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在诉讼过程中,企业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以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和对侵权行为的有效制止。同时,为了预防此类情况的发生,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与员工签订完善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