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不幸离婚后小孩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婚姻很不幸福,现在打算离婚了,但我们有个小孩,我特别纠结孩子以后怎么办,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孩子抚养权会怎么判,后续的抚养费用等问题该怎么解决,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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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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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不幸走向离婚时,小孩的安排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两个关键方面。 首先是抚养权的判定。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直接与孩子共同生活、照顾孩子日常生活、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主要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一基本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呵护。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与孩子的感情基础等。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和意愿对于抚养权的归属也很重要。 其次是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与不直接抚养自己的一方保持情感联系,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总之,在处理离婚后小孩的问题时,一切都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相对稳定和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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