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遇到劳动合同仲裁管辖异议该怎么办?

我跟公司有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公司提出了管辖异议,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我作为劳动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有哪些法律依据可以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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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劳动合同仲裁管辖异议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劳动仲裁管辖异议。劳动仲裁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简单来说,就是觉得这个仲裁委员会管不了这个案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就明确了劳动仲裁管辖的基本原则。 如果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该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对于管辖异议的审查,仲裁委员会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来判断。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异议成立,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会裁定驳回异议。 作为劳动者,如果公司提出管辖异议,我们要保持冷静。首先要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然后,根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是否有管辖权。如果我们认为公司提出的管辖异议不合理,我们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比如,提供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相关证明等。 如果对仲裁委员会关于管辖异议的裁定不服,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在劳动仲裁阶段并没有进一步的救济途径。但是,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阶段,人民法院会重新审查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总之,遇到劳动合同仲裁管辖异议,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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