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收到普票该如何做账?


一般来说,一般纳税人收到普通发票后的账务处理和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所不同。因为普通发票不能像专用发票那样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账务处理方式。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但是,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特殊规定外,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接下来,我们说说账务处理的具体方式。一般纳税人收到普通发票时,应将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全部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科目。 例如,如果收到的是购买办公用品的普通发票,发票金额为1130元,其中价款1000元,税额13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办公用品 1130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1130 在这个例子中,由于是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将价税合计的1130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再比如,一般纳税人购买原材料收到普通发票,发票金额为5650元,其中价款5000元,税额650元,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565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650 同样,原材料的入账价值是价税合计金额。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收到的是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虽然是普通发票,但可以按照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买价×扣除率。 比如,企业收购农产品,取得销售发票注明买价为10000元,那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00×9% = 900元,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9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总之,一般纳税人收到普通发票通常是将价税合计计入成本或费用,但农产品等特殊情况除外。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一定要准确区分不同类型的发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