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服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该怎么办?

我遇到了劳动争议,仲裁结果是一裁终局,但我对这个结果不服。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也不知道有什么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能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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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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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中,一裁终局是指仲裁庭对某些特定类型的劳动争议作出裁决后,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面对一裁终局的结果时,法律赋予了不同的救济途径。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不服一裁终局的裁决,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给了劳动者进一步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比如,小王与公司就工资支付问题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一裁终局,但小王认为裁决没有支持自己合理的加班工资诉求,那么他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而用人单位在一裁终局的情况下,不能像劳动者一样直接起诉,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例如,某公司认为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影响了裁决的公正性,那么公司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 总之,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不服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时,都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去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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