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最近要拆迁,但是给的补偿款特别低,根本不够再买套差不多的房子。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争取到合理的补偿呢?实在不想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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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 在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重要法规。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意味着拆迁补偿款应该与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相匹配。如果补偿款过低,显然不符合法律要求。 当遇到补偿款过低的问题时,第一步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协商是解决问题的基础途径,在协商过程中,要以理性、平和的态度,向拆迁方提出自己的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补偿款过低,比如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等。同时,要注意保存好协商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包括谈话内容、书面文件等。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要明确指出拆迁方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比如补偿标准不合理等,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若行政复议仍不能解决问题,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赋予了公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的程序,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证明拆迁方的补偿决定不合法或不合理。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房屋照片、评估报告、与拆迁方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将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进行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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