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中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增加诉讼请求该怎么办?


在二审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种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二审程序的性质。二审程序主要是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它和一审程序有着不同的功能和目的。一审是全面审理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而二审更侧重于对一审的监督和纠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也就是说,当原告在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时,法院首先会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这是因为如果直接对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可能会剥夺当事人对该诉求的上诉权,违背两审终审制度。调解的过程中,法院会组织双方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将具有法律效力,案件也就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然而,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不会在二审中直接对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此时,法院会告知原告另行起诉。另行起诉意味着原告需要重新启动一个新的一审程序来主张自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这样做虽然会使原告的维权过程变长,但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原告在二审增加诉讼请求时,应当充分考虑到调解的可能性以及另行起诉的成本和风险。如果原告认为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正当,且与原诉讼请求有一定的关联性,那么可以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调解。但如果预计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较小,就要做好另行起诉的准备,收集好相关证据,以确保在新的诉讼中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原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谨慎决定是否在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