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病看守所不收但又被判处实刑该怎么办?

我被法院判了实刑,可因为我有病,看守所不收我。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是不用服刑了还是会有其他的安排?我就想弄清楚后续的流程和我要面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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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当出现因病看守所不收但又被判处实刑的情况时,是有相应法律规定来处理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外就医这个概念。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到狱外治疗,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准许其取保在监外医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所以,当罪犯因病看守所不收且符合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条件时,是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通常由执行机关(如监狱、看守所等)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同时,为了防止有人借此逃避刑罚,法律规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罪犯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也应当及时收监。 所以,因病看守所不收又被判处实刑时,罪犯或其家属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暂予监外执行,通过合法的程序让罪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监外进行治疗和服刑。但整个过程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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