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不给怎么办?


当遇到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不给的情况时,农民工朋友们可以通过以下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是较为直接的方式。协商是指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工资支付的问题,明确支付时间和金额等。这种方式成本低、效率高,也有助于保持良好的用工关系。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如果协商不成,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政府设立的专门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部门。他们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另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此外,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所以,如果是建设工程领域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还可以关注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提供了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情况。总之,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